超级“中标王”边被举报边中标,年均拿下工程逾800个,曾被列入建设领域“黑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记录,根据统计,近一年内以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当事人的历史开庭公告有222则,其中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的公告以72则居首,其次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有30则,“票据纠纷”有26则。
刚刚,因资质升级弄虚作假,5个资质被一次性撤销
建督撤字〔2025〕9号
发布时间:2025-02-10
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的手段取得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我部依法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建督撤告字〔2024〕113号),你单位于2025年1月2日签收,并提出书面陈述和听证申请。经研究,你单位的申请事项不属于听证范围。我部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九条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三十六条规定,我部决定撤销你单位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行政许可,且自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上述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单位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5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曾为“中标王”边被举报边中标,“中地寅岗”年均拿下工程逾800个 在中央及一些地方密集部署招投标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之际,一个连续四年傲居全国建筑企业中标百强榜前六、在全国高频度中标、年均中标逾800个的企业引发关注。 这家企业名为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地寅岗”),位于内蒙古包头市。虽然法律明确规定注册建造师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这个拥有372名注册建造师的企业,从2020年初至2023年末的四个年度内,年均以注册建造师为项目负责人的中标项目却高达818.75个。 对相关违规个案,有关人员和单位60余次投诉和举报无果。 业内专家认为,招投标领域问题多、投诉难,暴露出相关法律和制度建设滞后,未形成监管合力。有关单位和人员不担当不作为,监督问责缺失,亟须引起重视。 “中标王”频繁中标 涉嫌多次安排建造师违规兼任多个项目经理 根据对全国建筑施工企业的综合统计数据,中地寅岗在2020年—2023年四个年度,分别中标840个、882个、773个、780个项目,总计3275个,年均中标818.75个,是唯一连续四年占据全国建筑企业中标百强榜前六名的企业,被部分业内人士称为“中标王”。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大中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由本专业注册建造师担任。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建造师可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记者查询发现,中地寅岗在频繁投标中标过程中,屡屡安排一名建造师担任两个或以上项目负责人。
中地寅岗股东、一级注册建造师包娜,从2018年5月至2024年2月,在21个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这些项目均不属于同一工程。其中,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包娜同时担任了7个中标项目经理,且项目分布在内蒙古、宁夏、陕西、四川等不同省(区)。
二级注册建造师叶伟,从2017年8月至2023年6月,在13个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其中12个项目工期重叠。
一级注册建造师张小磊,从2021年7月至2023年6月,在7个中标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其中6个项目工期重叠。
一个项目经理如何才能完成工期重叠且又地处不同省(区)的多个项目?知情人透露,无非是中标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了资质“挂靠”,即中标项目交由“挂靠”企业来做。项目负责人只是个“影子”,真正的项目负责人是“挂靠方”的人,这属于违法投标。
知情人称,行业内有个潜规则,企业提供“挂靠”,一般收取中标额度3%的“管理费”,此外还需“挂靠方”支付6-8人的工资,这些人员是名义上的项目管理人员。有的“标王”甚至可以不做工程项目,仅收取“管理费”和吃“空饷”就赚得盆满钵满。
项目经理“分身有术” 中地寅岗“左右逢源”
对安排一名建造师同时兼任两个或以上项目经理的问题,中地寅岗在浙江省临海市的一次投标中曾被持续举报。
2023年9月11日,浙江省临海市铜盘山智能制造产业园(一期)工程性开采项目(简称铜盘山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地寅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邵克林。
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首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首丰)发现,邵克林曾是中地寅岗于2023年2月在湖北省中标的当阳市建投矿业有限公司(简称建投矿业)高桥庙矿区建筑用砂开采项目(简称当阳项目)的项目经理,其工期为10年。在7个月后又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招投标,显然属于明目张胆地违法。浙江首丰遂向项目招标单位临海市大田街道办、招标代理机构台州市臻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简称臻宏公司)和招标监管机构临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举报。
臻宏公司根据投诉内容向中地寅岗发出质疑函,中地寅岗回函称:当阳项目一直未开工,项目经理邵克林无在建项目。
业内人士认为,即使当阳项目停工,根据铜盘山项目招标文件,原以建造师身份承接的工程项目(包括已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未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也不得参与投标。如果因非承包方原因停工经相关部门同意的,也要随资信标上传证明文件,否则视为瞒报漏报。
记者调查时,临海市相关部门未能出示中地寅岗随资信标上传的证明。中地寅岗和当阳市相关方在举报事件发生后,还出具了一系列日期冲突、前后矛盾的证明:第一份证明落款时间为2023年7月,是中地寅岗打给当阳市建投矿业的申请书,申请证明项目已停工。申请书上除了中地寅岗的公章,还在空白处加盖了建投矿业的公章及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行政审批专用章。按常规,停工申请书不能作为停工证明使用,建投矿业如果同意出具证明,应单独行文,而不是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当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如果同意停工,也应单独行文予以批准,而不应在申请书上加盖行政审批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