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宁阳县燃气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招标人为宁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编号:NY-GC-20260522-01-01
2、项目名称:宁阳县燃气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
3、最高投标限价:834.966666万元。
4、采购需求:本项目为宁阳县燃气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6、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7、本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8、质量目标: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
1、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GB类(公用管道)GB1级公用管道安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时间: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1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3、获取方法: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信息栏(答疑/澄清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09时00分。
2、在上传投标文件模块中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格式为TATF,以最后一次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上传完毕,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对投标文件进行模拟解密。
3、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交易指南→常见问题下载查看。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
五、开启
时间:2026年6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媒体: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2.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投标人)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2.3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
2.4监督部门:宁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538-5866966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周经理
联系方式(座机):15275383521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地址:宁阳县城七贤路882号
联系人:胡经理
联系方式:0538-5617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东中衡安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275
联系方式(座机):15275383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经理
电话(座机):15275383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