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泰安市军休干部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编号:SJ-GC-20250312-01
2.2项目名称:泰安市军休干部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天烛峰路以东、五马街以北;
2.4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泰安市军休干部文体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包括军休干部文体活动中心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2120.91平方米。消防水箱间1栋地上1层,建筑面积55.02平方米。另地下消防水泵房1层,建筑面积52.52平方米;地下消防水池面积152.36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的施工及其保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530191.46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及《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3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公告时间:自2025年03月13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企业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窗口综合服务电话:0538-6288136。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0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人:泰安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地址:泰安市岱岳区迎宾大道552-2号
联系人:孙站长
联系电话:0538-6126638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人:刘建军
电话:0538-8669766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泰公管联席办〔2022〕10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刘建军 联系方式:0538-8669766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本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538-5331293
9.1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9.2本项目为预采购项目,存在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过程中须充分考虑预采购项目的风险,后期因项目取消和终止产生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