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济微高速宁阳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交通运输局济微高速宁阳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阳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NY-GC-20231011-01001
2.2 建设地点:项目起于八仙桥办事处周家临邑村南,走向西北,至伏山镇黄冯村西南,转向西,经东疏镇赵刘大伯村北,接济微高速出入口,下穿济微高速后,至东疏镇柳园村,顺接中小路。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宁阳县交通运输局济微高速宁阳北互通连接线工程建设项目,全长7.1公里,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25.5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施工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18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目标:《工程检验评定标准》合格标准;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7 本项目总控制价为14068.388268万元,其中第一标段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为:13887.848268万元; 第二标段工程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80.5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现阶段未担任任何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含预中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到其信息,并出具有效证明;
3.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落实《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鲁财采(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交通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监理机构应具备开展监理工作的能力。
3.3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到其信息,并出具有效证明;
3.4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严重失信和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http://www.creditsd.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5日,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本项目网上报名,网上开评标。本项目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期限内登录新版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taggzyjy.com.cn:8081/)通过系统领取招标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开评标。投标人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并按照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交易信息入库:0538-6288136,山东CA 认证:0531-88038619。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会员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售价:0元,根据财库【2019】38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请自行下载。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递交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 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http://www.taggzyjy.com.cn:8081/fwzn/003005/003005002/moreinfo.html)下载查看。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
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授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发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2、温馨提示: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 ,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 ,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 “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 〃 www.ccgp-shandong-rz.cn`’ 了解相关政策。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宁阳县城东街139号
联 系 人:王科长
电 话:0538-5681010
2.采购代理机构:泰安晖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金阳商贸城2123号
联系人:颜风华
电 话:0538-5678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