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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夏张镇凤凰山乡村振兴先行区罗家堂村-南白楼村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03日 06:47:25
项目编号DY-GC-20230727-01001
项目名称夏张镇凤凰山乡村振兴先行区罗家堂村-南白楼村公路改造工程
项目地点岱岳区
项目预算 668万元
建设单位山东绿韵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00:00
附件

夏张镇凤凰山乡村振兴先行区罗家堂村-南白楼村公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张镇凤凰山乡村振兴先行区罗家堂村-南白楼村公路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绿韵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DY-GC-20230727-01001

2.2建设地点:岱岳区。

2.3建设规模:夏张镇罗家堂村-南白楼一村公路建设工程为改造提升工程,本项目位于泰安市岱岳区夏张镇,南起于罗家堂村,路线向北经玄家楼村、高家院村、南白楼五村、南白楼四村、南白楼三村、南白楼二村、下穿青兰高速后止于南白楼一村,路线全长约6.5Km,高家院支路205米,河洼村支路569米,总长7.3k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排水、安全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667.785万元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持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2023802日至2023808

4.2领取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领取招标文件

4.3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投标人)》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相关操作说明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0822900分,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5.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山东绿韵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天平街道泰山青春创业开发区共青团北路以西、阁老街以南16层(6607

联 系 人:亓经理

    话:0538-8569919

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房管局大楼二层

联系人:王经理

  话:0538-8992999

  箱:huajunxiangmu@126.com

8.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网络(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账户,进入“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点击“异议”)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8.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形式予以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0538-8992999

8.4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们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