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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详情

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水厂和管道建设项目臭氧发生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年05月30日 06:47:38
项目编号SJ-GC-20230529-01001
项目名称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水厂和管道建设项目臭氧发生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地点
项目预算 310万元
建设单位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 2023年06月25日 09:00:00
附件

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水厂和管道建设项目臭氧发生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水厂和管道建设项目臭氧发生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银行贷款及政府专项债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泰安市引黄入泰工程水厂和管道建设项目臭氧发生器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SJ-GC-20230529-01001

2.2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 项目内容:本项目包含臭氧发生器间、预臭氧接触池、后臭氧接触池设备及管道安装等。

2.4 交货期:接到招标人交货通知后两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完成。

2.5 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10万元。

2.6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生产厂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资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

3.2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3须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3530日至202365日。

4.2下载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通道”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人”)。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系统”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领取文件单位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交易项目受理电话:0538-6288136。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企业(投标人)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5.提交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362509 00分。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不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7.1 招标人:泰安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科长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迎胜东路26号

电话:0538-6993457

7.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颐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娜

地址:泰安市龙河商贸大厦2号楼315室

E-mail:ydgcglgs@163.com

电话:0538-5075777

8.异议受理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娜

联系人电话:0538-5075777

8.4监督部门: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工程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招投标指导科,联系电话:0538-5331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