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272243
一、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工程项目资金: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委托国网甘肃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23年零星工程项目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开招标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注意事项:为应对疫情,有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减少投标人、工作人员到开标现场的聚集,阻断开标时传染的可能性,本次招标进行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网上开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只需送达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送达方式为邮寄至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到现场送达标书及参加开标仪式,具体事项详见第十款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送达。
分标编号及项目名称见下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1)。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投标文件要求 |
272243-9003002-9998 | 运维服务标段 | 电子投标文件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招标项目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1)具备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施工标段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为承诺不存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行为,在商务文件“投标文件格式”章节中提供“特定关系公司投标合法性”承诺函。如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包含本承诺函,将对同一包内存在上述行为的所有投标予以否决投标处理。在中标后续各环节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保留对相关供应商进行处理的权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供应商承担。
10.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谨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委托中介机构、中间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串通投标,以及侵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串通投标行为严重损害国家、招标人和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投标人中标资格,同时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要求予以处理。
在实际招标采购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可认定为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同一台电脑制作、上传。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应答事宜,如同一个单位派人或者同一个人代表不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踏勘现场、提出异议、澄清答复、领取中标通知书等;通过邮件、快递形式寄出投标文件或收取中标通知书的,如不同投标人寄出、收件地址或人员相同的。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其存在串通应答的可能性极大,应当先行给予认定,除非投标人能够证明其不存在串通投标的行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应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主要表现为投标文件错误表述、错误计算或者笔误雷同,投标文件内容整段内容一致,投标文件排版格式一致,投标报价呈等差数列或有规律性的百分比等。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上所加盖印章、签字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包括虽然经由投标人自己的基本账户转出但所需资金均是来自同一投标人或者个人的账户的。
⑦招投标实现电子化的情形下,不同投标人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均相同的;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计算机的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硬盘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
⑧举报人提供的投标人串通应答证据,经相关部门核实属实的。
(1)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12.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有效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信用信息报告PDF文件),未提供有效“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二)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以“需求一览表”为准。
若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与技术规范书中资质要求不相符,以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为准。
四、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开标日前3年内必须具有独立完成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应中标项目合同及发票。
五、人员要求
以“需求一览表”为准。
六、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开标日前三年内存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国家电网公司有关禁止分包规定的行为;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不能满足本招标工程实施需要。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
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
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八、重要事项
1.本批次项目采用单轨制,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电子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标书。
2.请各投标单位认真阅读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2018年新增合同条款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3.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文件必须是原件扫描,采用双层PDF格式,彩色扫描方式,清晰可辨,如不能辨别将视为未提供。投标文件每张页面大小不得超过40KB。
4.投标文件目录后须放置投标项目资料清单,清单格式详见附件5。
5.投标函及投标报价单需递交从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系统,在线打印出的最终上传带有系统二维码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接受从该系统以外离线制作的报价表。
6.关于中标结果支付方式的说明:
根据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财务资产部《关于增加中标结果支付方式的说明》要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票据是办理支付结算的工具之一,现需在招标阶段对后续中标合同的支付方式进行完善,增加银行承兑汇票作为支付方式,施工费招标中涉及农民工工资部分,支付方式为现金,不以银行 承兑汇票进行支付。(详见附件9)
7.若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与技术规范书中资质要求不相符,以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为准。
若技术规范书中服务期限与实际项目服务期限不符,项目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
8.由于本次招标项目中按折扣比例报价的工程项目尚未最终确定,招标人不保证每个标段中标人中标后合同签订金额,请投标人谨慎投标。实际项目和金额以最终批复为准。本批次项目服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本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本批次招标文件中与本条款不一致处,以本条款为准)。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5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点击所要参与的标包。)
2.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活动。
3. 获取施工图纸时间:2022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22年11月5日17时(北京时间)
4. 为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请各投标人谨慎报名。投标人如无特殊原因,多次报名后放弃投标的,该行为将被记录在案,由此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招标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只需邮寄送达电子投标文件(电子版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有效的避免人群聚集,投标人不允许到现场送达投标文件(包括在兰投标单位),代理机构只接收邮寄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至代理机构指定地点。电子版投标文件邮寄送达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30时(北京时间)。
本次项目采用邮寄及大文件上传网盘的形式进行递交。两者缺一按逾期未达处理,招标人不予受理。
大文件上传网盘截止时间同截标时间,操作手册见公告附件10。
邮寄送达地点为: 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评标基地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376号科源东侧评标基地)
邮寄接收人:潘工13519313908
2.开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评标基地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376号)一楼会议室,鉴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为有效的避免人群聚集,投标人代表无需出席开标仪式(包括在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授权委托人在2022年11月21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登录钉钉(Dingtalk)(提前申请无效,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扫描二维码在线观看开标会议(包括在兰投标单位)。请各投标单位的法定授权委托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注册钉钉账号(投标单位法定授权委托人需以单位名称注册申请),并保持注册钉钉网络畅通。(二维码详见招标公告附件7)。
请各投标人自行监控邮件寄送进度,未及时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均不予受理,造成的后果与招标人无关。
3.各投标单位需在开标时间之后24小时之内自行登录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核对并确认投标报价。
4.因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离线投标工具版本升级,请各投标单位登陆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 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在下载专区-自行下载供应商投标工具。在制作、上传报价文件等投标文件时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如投标单位的电子钥匙无电子签章功能请及时联系电子钥匙办理单位进行电子钥匙升级。本次招标不接受无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
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电话:010-63411000。
商务平台系统已升级,各投标厂商应将投标文件报价文件、技术部分、商务部分电子版在开标前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
5.投标人的最小投标单位为子包,投标人必须对子包内所有条目进行逐一响应,不能缺项、漏项、多项;如有,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6.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采购项目不递交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需对附件11:《投标保证金承诺函》进行响应(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与商务投标文件一同装订),若投标人没有响应将否决投标。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发布在下列媒体上: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
国家电网新一代电子商务平台(ECP2.0):https://ecp.sgcc.com.cn/ecp2.0/portal/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甘肃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1376号(招标中心2楼)
邮 编: 730046
项目负责人:潘工
电 话:0931-8396757 13519313908
供应商服务厅电话:0931-8396650
部门值班电话:18993090867
注:代理服务费经代理机构通知后,进行交款;请中标单位从基本账号汇出。
领取发票事宜:
1、请投标人/投标人完成本次报名后必须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阳光招标系统( http://117.157.111.51:28096/score_pc_vue/#/login)注册,(具体注册流程详见附件8)企业注册信息为中标后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信息(若原有注册信息出现变更,请及时联系0931-8396574柴工 进行系统变更处理),因注册信息有误导致的开票信息错误,发票不做更换处理。
2、代理服务费发票由顺丰核实地址后月底统一邮寄,为降低发票邮寄风险均采取到付形式,请收到发票后仔细核对发票信息。发票信息如有错误,请自签收之日起3个月内联系本机构进行更换,过期不做更换处理。
财务发票事宜联系人:文工
联系电话:0931-83965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