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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资质核查全网联动!一级资质企业注意了“资质异常”集中公示

来源: | 2025年05月14日 19:17:10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
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宽进、严管、重罚”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就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以及实施意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本部门负责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开展动态核查工作。其中,重点核查以下企业:

  (一)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

  (二)以告知承诺方式申请取得资质的企业;

  (三)聘用的职业资格人员被撤销或者吊销注册的企业;

  (四)聘用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职业资格人员的企业;

  (五)其他应当重点核查的企业。

  有关专业资质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水利、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开展动态核查。


二、核查结果处理

  (一)标注“资质异常”。经住房城乡建设部动态核查不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经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动态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并推送至全国平台。

  (二)取消“资质异常”标注。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取消“资质异常”标注。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应当在作出标注后3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期满后,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1个月内对其标注的企业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资质标准的,取消“资质异常”标注。整改期满前企业完成整改的,可向作出标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三)集中公示“资质异常”企业。对全国平台上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经复核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在全国平台上集中公示。


三、核查结果应用

  (一)对被标注“资质异常”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违法分包、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在资质申请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上述企业承揽的工程项目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增加检查频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及时予以处理。

  (二)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在被标注期间不得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许可事项。

  (三)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于每年12月底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本地区开展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情况。



住房城乡建设部通过"四库一平台"动态核查模块,对全国建筑业企业资质展开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大体检"。刚刚官网最新数据显示,首批被集中公示的一级建筑企业已达387家,主要问题集中在注册人员不达标、社保缴纳异常等方面。这些企业被标注"资质异常"后,将面临为期3个月的整改期,逾期未整改的将被全国公示并可能撤销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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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板块将进行企业动态核查信息公示(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经复核仍不符合资质标准的,将在本页面集中公示。)


“动态核查”模块既然已经上线了,那么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在四库平台上被标注异常也只是时间问题了!



    新上线的动态核查模块构建了全国联动的监管网络,通过"资质异常"标注系统,形成覆盖31个省市的实时监测网络。不同于传统的定期抽查,该系统实现了资质状态的可视化管理,任何不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企业都将面临"全国可见"的信用标记。值得注意的是,平台具备实时公示功能,预示着地方数据接入只是时间问题,如果没有公示的企业也可在下图中输入企业名称查询是否被标记。



编辑: 数字建安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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